自力式壓力調節閥的使用條件事項
發布時間:2020-03-24 08:58:39 瀏覽量:376 【返回上一頁】
1.對于質量控制系統,根據恒流和恒壓差的要求,一般可以選擇自力式壓力調節閥和自操作壓差控制閥。
2.對于具有這些量調節的系統,由于調節過程中系統的水力狀況發生了變化,所以不能使用自操作流量控制閥和自操作壓差控制閥。如果采用手動平衡閥,則當系統總流量發生變化時,各分支、用戶和終端設備的流量按相同比例變化,系統的濃度調節可滿足系統負載變化時流量分配的要求。
3.當被控對象進行內部調整時,自力式壓力調節閥安裝自操作流量控制閥將使被控對象的內部分支有更大的調整干擾。自操作壓差控制閥的安裝,不僅可以吸收網絡的壓力波動,而且可以大大減少被控對象各分支之間的調節干擾。因此,當被控對象進行內部調整時,可以安裝自操作壓差控制閥,而不能安裝自操作流量控制閥。對于分戶熱計量的質量調節加熱系統,應在多戶供熱的支路入口處安裝一個獨立的壓差控制閥。
4.當被控對象沒有內部調節時,安裝有相同效果的自操作流量控制閥和自操作壓差控制閥,兩者可以互換。當兩者都可以使用時,建議使用自操作流量控制閥。
5.自操作差壓控制閥可與電動閥配合使用,以保持電動閥上的恒壓差,使電動閥能穩定工作,控制準確。
6.有時平衡閥和自調節閥可以串聯安裝,自力式壓力調節閥并結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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